wm视讯在甘惜分主编的《中国新闻学大辞典》中,把有偿新闻界定为:“新闻机构向刊登、播发新闻者收取一定费用的新闻。”很明显,这个定义不能概括我们通常所指的“有偿新闻”。首先,它忽视了新闻工作者个人经常是接受费用的主体;其次,这个定义使用的“收取”一词也不精确,因为常见的情况是新闻单位或其工作人员接受一定的礼金和有价礼物;最后,“一定费用”这个提法忽略了被采访者或被报道者提供的具有一定价值的礼品或免费旅行这些常见的情形。
笔者认为:有偿新闻从社会的角度讲就是指某些企业单位或经营者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在媒体上镜头、wm视讯占版面等,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广告,并因此给记者、编辑以及新闻机构物质利益或满足其利益需求的行为。
社会上大都认为记者是一个很有“钱图”的职业,其实并不是因为传媒业是当今世界第三大暴利行业,也不是因为记者的待遇不错,事实上真正让人们眼红、多数记者屈身其下的是记者的灰色收入,也就是“有偿新闻”带来的好处。
一般说来,从业人员的收入受单位效益的影响。媒体的收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发行收入,即报刊的征订费、电视节目的发行拷贝等;另一种则是广告收入。这两种收入是相辅相成的,前者是基础,发行规模扩大后,广告收入自然是水涨船高;反之,wm视讯没有一定的发行量,媒体知名度小、影响范围有限,广告收入也就寥寥。可见发行关乎媒体的生命。一个企业花巨资做广告,就是为了取得公众效应。有了良好的公众效应,就可以得到市场,财源就滚滚而来。而由权威新闻单位就某企业发布的新闻稿件,要比自吹自擂的广告的公众效应好得多。从企业角度来说,与其花钱做广告不如花钱发稿子。一块版面的广告要花好几万,而和记者私下交易发一版稿子,花得钱就少多了。企业从记者的稿子中得到了社会影响,并从社会影响中得到了巨额财富。企业再将其中一部分分给新闻单位和记者个人。这样,新闻单位和记者个人、企业各得所需都得到了好处。
“有偿新闻”的危害之大,在于它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有偿新闻”由于借助新闻的形式出现,相对于广告使受众更容易相信。“有偿新闻”的危害之大,在于它从根本上动摇了新闻的生命:由于一些新闻从业者缺乏职业道德,不讲新闻操守,不惜凭空捏造新闻以谋私利,失实新闻乃至虚假新闻由此产生。“有偿新闻”的危害之大,在于它损害新闻从业人员声誉,损害新闻界形象,降低媒体公信力。“有偿新闻”的危害之大,在于它改变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性质,干扰社会主义新秩序的建立和完善,脱离群众,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
从进行有偿报道本身看来,这是缺乏诚信原则的一种体现。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这类缺乏诚信原则的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普遍。如果把新闻行业作为一个经济部门,我们就可以把有偿新闻看作这个经济部门的假冒伪劣产品。
二、从经济学角度讲:“有偿新闻”之所以有市场,不单是职业道德或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主要是经济上有需求、管理上有漏洞。西方国家形象地比喻为“广告走私”,也就是把本来应属于媒介的广告收入,以新闻的形式私下买卖。
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在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举办的第二期新闻媒体总编辑和台长培训班上强调指出,新闻队伍是宣传思想战线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但新闻队伍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偿新闻”屡禁不止,虚假报道时有发生,低俗之风滋长蔓延,不良广告问题突出。“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一种腐败现象;虚假报道直接损害新闻取信于民,损害新闻工作的公信力;媒体的低俗之风污染社会风气,与新闻媒体担负的传承文明、宣传群众的职能格格不入;各种不良广告误导受众、wm视讯污染视听,已成社会公害。对此,社会反映强烈,必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有偿新闻”欺骗消费者、冲击广告经营活动甚至威胁新闻媒体的信誉,治理这一现象就显得刻不容缓。针对我国实际借鉴国内外专家经验笔者提出如下观点:
在各项社会规范和运行机制已较为成熟的国家,新闻行业作为社会良知的守护者,其内部操行有着严厉的禁区。任何手握权力的人,都有可能受到诱惑。记者这个职业,虽然没有像律师和医生那样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壁垒,但作为掌握公共权力的社会部门,即便出了一点小事,媒体声誉受损是小,最重要的是有可能损害公众的信任,从而扰乱了社会平衡机制正常功能的发挥。因此,新闻行业内部的自律和自净机制建设,丝毫松懈不得。
他律是指新闻界以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有偿新闻”的约束。严格讲包括:法律和监督。(一)法律是有偿新闻的根本。
新闻法制建设和法制化管理对新闻事业起着规范、引导、服务的作用,是新闻事业发展的可靠前提和坚实基础。而法律包括法律和行业法规。现在是法制社会,有关宣传的相关行业法规已经比较成熟,比如:《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等,而且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探讨《新闻法》的出台。
新闻单位要搞好内部监督,制订完善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各项具体措施,与新闻单位内部监督相结合,还应有广泛的社会监督。与此同时要建立起约束和监督机制,其中应包括协会监督、社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四个监督机制。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教授指出:有偿新闻长期难以遏制,不仅同权钱交易、贿赂成风的社会现实有关系,更是因为中国媒体还不适应从宣传到市场的角色转换。中国媒体以前只对官方负责,现在又一头倒向市场的怀抱,缺乏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己任的传统,这是有偿新闻无法铲除的重要原因。这其中又包括两方面:管理部门和媒体。
(一)管理部门应该面对新形势,采取新对策,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主要是精简机构,把禁止“有偿新闻”与治散治滥结合起来。对不具备开设条件的新闻单位和全国系统性报刊在各省设立的编外“记者站”“办事处”,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不留下遗忘的角落。
1、正确处理主业和副业的关系:办好新闻媒介、搞好新闻报道、提高媒介公信力是任何新闻单位的主业,始终是第一位的。
2、wm视讯改革报社内部管理机制,堵塞“有偿新闻”可能产生的各种漏洞:报社内部采用聘任制和末位淘汰制,引入竞争机制。
3、wm视讯尽快推行广告代理制:广告代理制是广告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衡量广告是否成熟的主要标志。在这种机制下,广告公司通过为广告主和广告媒介提供双重服务,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推行广告代理制,也能有效的避免编采人员从事广告活动,介入广告经营,是防止“新闻广告”产生的一条可行措施。
4、严格实行报纸采编发行相分离制度:部分小报由于人力物力限制,大多采用采发一体制。为扩大报纸发行,不得不以“新闻广告”换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