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体育商家在进行宣传时,有义务保证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但商家在宣传时免不了会利用一些夸张的手法或者语句,对自己的宣传内容进行渲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商业吹嘘属于正常的宣传行为,只有虚假宣传行为才会受到法律约束,那么如何判断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呢?圣运房产律师团队为您详细解说。
北京某小区在宣传时,称该小区周边有建设地铁的规划,并且通过易拉宝鸿博体育、展板以及示意图对小区周边即将建设的地铁进行展示,很多业主经销售宣传,认为该小区由于便利的地铁,到国贸只需要半小时,因此,便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经某些业主的查询才知道,该小区附近并没有地铁规划。这让业主们纷纷意识到所谓的“地铁”有可能是虚假宣传。在该事件中,业主们维权的第一步就是需要确定该房地产公司的宣传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对于商家的宣传活动,我国法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鸿博体育,不得欺骗、误解消费者。同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对虚假经营规定到,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鸿博体育、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鸿博体育,欺骗鸿博体育、误导消费者。
因此,圣运房产律师团队根据相关的法条和办案经验总结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虚假宣传:
对于广告中的内容,应当根据其介绍的内容区分其为虚假、引人误解还是正常的商业吹嘘。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商品房时通常会打出各种精美的文案,例如“买房即投资”、“良‘居’难得”等等,向大家以此来渲染房屋质量以及商品房的升值空间。类似这种的广告,其内容并没有对商品房的细节或者小区的情况进行明确具体的描述,因此,属于正常的商业吹嘘,而不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当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广告,即使该内容未写入合同,出卖人违反的,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当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楼盘沙盘或者新闻采访对商品房及周边设施进行宣传时,通常会让消费者有一个确定的认知,会对消费者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此时,若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认定其为虚假宣传。
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的宣传广告,通常会涉及交通、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尤其是对配套设施未来规划的宣传。如果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自始至终都没有地铁站、学校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宣传时,却明确说明将会建成优质的学校等配套设备,这明显存在虚假宣传的故意。但如若是在施工或者房屋交付后,由于政府的统一管理,改变了原有规划,这种情况则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
消费者购房,更多的是购买周边的设施。因此,圣运房产律师提醒大家,消费者在购房时对于该小区周边仍处于规划的设施,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查询规划信息,以防掉入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造的泡沫中。同时,大家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就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宣传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通常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以此来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压,促进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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